2011年10月3日 星期一

獨特賣點與感動行銷



獨特賣點與感動行銷這兩個看似不相干的事情,把它們放在一起談,是因為可以克服大部分賣家的心理障礙

凡是做行銷的人,應該都知道獨特賣點,你行銷的東西若是沒有特點、沒有值得別人購買的理由,那麼又有誰應該跟你買呢?所以很多賣家就會想了很多的賣點,這很好,表示你確實有好東西,你確實能夠提供消費者價值。但是,當你列出了那麼多的賣點,你如何在商品介紹或廣告上表現呢?如果你把那麼多點都列出,人們就混淆了,或者說對你的每一項賣點的感受力都會變弱,也就是他們會感覺不到你的賣點。這就是為什麼一般建議提出獨特賣點時,只要提出最重要的那個就好了,好記憶嘛!多過三個,就反而失去效果了!

可是一般賣家,特別是商品的製造者,都會覺得自己的東西有好多好的地方,不談好像很可惜,所以我要請大家也來思考一下感動行銷。一般顧問在指導商家做感動行銷時,多半會提供幾個方向和作法。在這裡,我只請大家思考一個問題,什麼樣的情形下會叫人感動?

答案是在我們還算在乎的事情上做到超出我們的期望,那就會讓我們感動。我們完全不在乎的事情,做的多好都沒用;我們非常在乎的事情,那是本來就該有的,真的要超乎我們的期望也不容易。尤其是在行銷時,如果你的商品或服務真的那麼好,那大概就變成你的獨特賣點了,當你對外不斷在傳達你有那麼好時,消費者會為了那個理由跟你購買,而你給他們你宣稱的好是應該的,他們會感動嗎?

順便一提,很多人談感動行銷時,是關於廣告時的營造讓人感動的元素。對照我上面說的,那樣的感動是會誘使消費者購買(其實那也是一種獨特賣點),但是買了之後會感動嗎?我想他們通常的感覺是不可能好過廣告營造的感覺,比較好的情況是消費者會說服自己,但是收到商品後會有新的驚喜與感動嗎?很難!

小賣家其實也沒太多資源做出讓人感動萬分的廣告。不過回想一下剛剛談獨特賣點時,你覺得難以割捨的其他商品特點,如果在你的行銷材料上都沒對顧客發表過或強調過,那麼當顧客自己發現你的商品或服務還有這樣的優點時,是不是就會感到驚喜與感動呢?反之,如果你之前大小優點全都說到底了,那麼就沒什麼會超乎他們預期的了,反而是失望的機會大。

感動行銷,說穿了也是為顧客多思考,提供給顧客更多觸動心靈的價值,所以不管是商品或服務,我們本來就該盡量提供的多一些。但是在銷售時,為了加深顧客印象,建立商品獨一的形象,我們的商品或服務必需要有單一的獨特賣點不用割捨不下那些你不能也一併大肆宣傳的優點,因為他們最終會變成顧客的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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