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3日 星期二

社會住宅是好宅 (1)

荷蘭 GWL 社區
CC:單就這個系列的報導來說,放眼天下、影音圖文並重,深得我心!



荷蘭GWL社區社宅 排隊搶著住 
2011/06/27
【聯合報╱記者郭錦萍/荷蘭報導】





前言聯合報慶祝創刊60周年,為讀者規畫「借鏡國外,提升台灣」國外採訪系列專題,並以數位匯流的方式呈現報導,邀讀者一起走向新媒體時代。
無殼蝸牛運動逾廿年,社會住宅是台灣最沉重、也最迫切的社會議題。我們把鏡頭拉到土地面積與台灣相似,社會住宅比率卻是台灣40倍以上的荷蘭,看看荷蘭是怎麼讓社會住宅變豪/好宅。接著再把鏡頭拉回台灣,看荷蘭經驗如何在台灣落實。
感謝中國信託贊助此次國際採訪計畫、長榮航空提供交通協助,與國人一起放眼世界,關懷台灣。



GWL社區 看百年水廠變身 GWL原址本是上百年的自來水廠,後來部分改建成住宅,當中一半是社會住宅,有些老建物留了下來,如圖中小房子,原是加壓站,改建成一房一廳的旅館,成了阿姆斯特丹景點。 記者陳俊吉/荷蘭攝影
「我?我住的是社會住宅。這個社區很棒,在這裡住14年了,我家人或鄰居都很喜歡這裡,想搬進來的人,排隊名單可是一長串呢!」住在GWL社區的可莉(Corine Marseille),很驕傲地跟我們介紹著。
可莉很熱心的招呼我們到她家,從庭園到上樓,遇到五、六個鄰居,每個都熱情招呼。聽說台灣媒體來訪,來參一腳的鄰居馬克說,「這裡每間房子外觀看來一樣,其實裡面都不太一樣」。
果真,可莉五樓的家,門一開,竟是樓梯往下走,馬克笑著說,第一次來的人多會大吃一驚,「荷蘭建築師很愛開些小玩笑」。
社會住宅 品質一樣好

從陽台往外看,馬克熱心指著社區內在花園間錯落的各棟建物,「前面那棟是自有房(即屋主擁有產權),再過去那棟是社會社宅。」
「後面那棟呢?」兩個荷蘭人因不確定,開始用荷蘭文討論了起來。
「怎麼樣,分不出來吧?」「這裡的社會住宅和私人住宅的建築品質一樣好,社會住宅可能還更好」,馬克和可莉異口同聲說。
離大街不遠另有一棟大樓,一樓有個陳設高雅的交誼廳,樓上每戶的門明顯較大,可莉說,這棟是專為老人家設計,所以門和走道特別寬(方便輪椅進出),完整的無障礙設施。「買這棟房子的人,很多其實都不老,而是為未來生活預做準備,這棟的房子比較貴喔。」
卅坪三房 房租少很多
「再前面那一棟,有位先生從頸部以下都不能動,政府支付他的生活協助者費用,也安排他住在底層的屋子,畢竟常會就醫,這樣比較方便進出,他住的也是社會住宅囉。」
可莉家有100平方公尺大(約30.2二坪),有三間房間、一間起居室(客廳)、淋浴間和廁所各一間,另有廚房和向著社區花園的陽台。房內陳設簡單,但有不少書,樓梯間一堆亂放的球鞋和厚外套,看得出這裡住了青少年。
對於屋內的不算整齊,可莉有點不好意思,但還是大方的向我們介紹她的兩個孩子:Jaap 19歲,又高又帥一頭捲髮;Daan 14歲,也很帥但有點害羞。
改造成功 房價跟著漲
每天騎十幾公里自行車到阿姆斯特丹郊區一個低收入社區擔任社工的可莉說,在住進GWL前,她兩個孩子一個五歲,一個剛出生,她和來自越南的先生收入少得可憐。「very very poor(非常非常窮)。」可莉說,「幸好有機會住進現在這個房子,房租壓力減少很多,生活才穩定下來。」
她的社會住宅每個月租金是530歐元(約台幣22000元),附近相同大小的私人出租公寓,租金至少要三倍以上。
現在也在社區內擔任志工的可莉表示,她住GWL十幾年,親眼看到因為這個「都市花園」社區的成功,影響了周邊的環境,附近私有住宅的房價還因此漲了許多。近幾年,民間團體、社會學者多次在社區內開研討會,希望阿姆斯特丹市政府,甚至全荷蘭多建幾個這種社區,國外都市計畫、環保學者、社區營造團體也不斷來取經。
「阿姆斯特丹的住宅雖然一半是社會住宅,但還是遠遠不夠啊!為了住進社會住宅,等七年、十年的大有人在。」可莉說著說著,突然問起,「台灣有社會住宅嗎?」
國家自尊心在我腦海浮現,真正的數字讓人說不出口,「不到百分之一。」可莉一聽皺起了眉頭,「喔,那真是太糟了,是吧?」

模範生/GWL社區
犯罪之地都更 綠了時髦了
GWL原先是一個有一百六十年歷史的自來水廠,占地六公頃,毗鄰十九世紀的舊城區。六、七○年代,附近住的多是低收入戶和外來移民,髒亂且犯罪問題層出。
1990年代初期,阿姆斯特丹市政府在這裡進行了一個大膽的更新計畫,核准住宅法人建造六百住戶和一些商店,部分較具代表性的歷史建物則被留下來,修復後變成餐廳、一房一廳的時髦旅館、健身房和小型企業進駐。
至於六百個住宅單位,一半是社會住宅,四分之一是中所得家庭補貼式自用住宅(房子售價較低),四分之一則是昂貴的高級住宅。
而這些銷售高級住宅的利潤,部分用來改善社會住宅居住環境品質,部分用來做環保設施(如用水回收、節能系統等)。
這個社區一開始設計,就擺明不歡迎住戶用車。這裡的空地多到放七、八百輛車都不成問題,但設計者的概念是用停車位換花園,所以幾乎每戶都有花園(有的在屋頂、有的在地面),但平均每五戶才有一個停車位,且全放在社區外圍。
這個都更案在計畫過程,被冷嘲熱諷,但沒想到高級住宅在動工前就銷售一空。也因為這個多樣性住宅案例的成功,帶動後來一連串類似但更大規模的都更案。
GWL社區的成功轉型,讓周遭的環境和鄰居都跟著沾光,房地產價格一路上漲,成了各國都市計畫、環保建築的取經地。

模範生/阿姆斯特丹
市府就是地主 建材不馬虎
去過紐約、洛杉磯、倫敦、巴黎、柏林等城市的人大概都有印象,這些先進國家的大都會都有些貧民區,而且你一眼就看得出來。
荷蘭的最大城市阿姆斯特丹,住宅有一半是社會住宅,但在城市裡找不到明顯破落的區域。其背後牽涉的因素固然千端萬緒,但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這個城市的土地,八成都屬市政府擁有。
阿姆斯特丹市政府負責都市更新及社會住宅等計畫的管理局副局長尼可寇斯(Niko Koers)對於市政府是大地主的緣由,給了答案。
他說,大約是十九世紀末工業革命之後,大量勞工湧入,很多資本家買阿姆斯特丹的土地,蓋了很多爛房子租給勞工,有些還因偷工減料倒塌,造成嚴重死傷,引發極大民怨,為勞工發聲的社會主義思潮因此在荷蘭形成風潮,帶來極大政治壓力;市政府於是在1890年向農民買地,並交給慈善性質的住宅法人蓋了最早期的社會住宅,當時也有些勞工決定合力蓋自己的房子。但是他們根本買不起土地,市政府於是把土地以極低的租金,租給勞工蓋房子。
寇斯表示,阿姆斯特丹市政府大概也是從那時開始陸續購入土地,且大約從1924年就不再賣出任何土地,同時從十九世紀開始建立的土地租賃制度沿用至今。
「像阿姆斯特丹市政府這樣的大地主,在荷蘭也是很特別的,如鹿特丹就比較鼓勵私有化;但市民並不覺得我們有的土地太多喔!」寇斯說,「這個土地政策,是確保民眾能用合理的錢住到高品質房子的關鍵。」
阿姆斯特丹市政府不只是不賣地和台灣不同,對於老舊建築要怎麼更新,新區域要怎麼開發,也和台灣完全不同。
寇斯解釋,阿姆斯特丹的規定是,只要家戶年收入少於三萬三千歐元(約台幣一百卅萬元)就可申請社會住宅,未來廿年,阿姆斯特丹至少還要蓋五萬戶社會住宅。
市政府對於每個區域要形成怎樣的風格,握有強力主導權。「當然,我們事前和各團體有無數次的公聽會溝通。」寇斯說,「在還沒定案前,誰都可以走進我們辦公室發表意見。」所以擬出來的計畫,除了公園、學校、道路等,甚至詳細到要蓋多少間一般住宅、社會住宅(最少都有三成)、身心障礙人士的住宅、藝術家工作室,連公共藝術品擺哪、什麼材質等,都鉅細靡遺詳列,之後再交由地產開發商或住屋法人競標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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